011-纯水设备
根据工作需要,现就安阳市人民医院纯水设备采购项目组织谈判采购。有关本次项目基本信息如下:
2.11响应文件有效期: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30日历天内有效。
2.12履约保证金:结果公示后五日内缴纳,金额为中标价的10%,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一月内无息退还。
2.13服务要求:上述设备含供货、运输、保险、安装、调试、验收、人员培训、质保服务及其它伴随服务等。
1、供应商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(副本)、税务登记证(副本)、组织机构代码证(副本)(或加载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”等信息的营业执照),其经营范围须包含水处理设备生产或销售;
以上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司红章。报名企业须保证资料的真实性、有效性,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的,将取消其谈判资格。
1、报名时间: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,可从2019年4月24日至2019年4月30日每天(节假日除外)上午9:00~11:00,下午15:00~17:00(北京时间,下同)至安阳市人民医院新院区门诊楼5楼C516室报名。
2、谈判时间及地点:2019年5月9日16:30 安阳市人民医院新院区(文明大道与光明路交叉路口向南1km路西)门诊楼5楼C519会议室。
本项目谈判公告同时在《安阳市人民医院官网》、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》发布,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,采购人不承担责任。
1、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:(谈判文件组成如有缺项、或未作出实质性响应,谈判小组有权视情况将其作无效响应性文件处理,供应商自负此项风险):
响应文件提供一正四副并胶装成册,严格按照响应文件要求顺序编制,且提供目录及在目录中体现对应的页码。
2.1供应商应按本部分“1.响应文件的组成”列示内容编制响应文件,“响应文件格式”仅为对响应文件部分内容的格式化规范,并非响应文件所应具备的全部内容。
2.2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谈判响应书、谈判报价表等。
2.3谈判文件中未列明格式的,由供应商按一般通用格式自行设计。
密封: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的正本、副本、资质原件分开包装密封,加贴封条,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。
在供应商所投产品满足谈判文件资格、技术要求的基础上,通过两轮报价,评审专家根据所投产品的价格、综合性能、销售业绩、售后服务、品牌知名度及额外的优惠承诺确定最终成交商(价格征询未通过按废标处理)。
1、用途:用于消毒供应中心的清洗剂、清洗槽、内镜清洗工作站、蒸汽发生器等设备的用水;
3、产水水质标准:应符合(WS310.1-2016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 第一部分:管理规范)第10条的规定;
4、系统采用全自动控制,系统相关设备受液位联锁控制自动运行,实时在线显示设备运行状态,整个控制系统具备自动功能(自动制水、自动冲洗、原水缺水/水箱满自动停机等);
5、主要工艺流程:采用“预处理+反渗透+纯水恒压供水”工艺;
7、整套系统具有应急控制措施:可自动和手动相互切换、集中模式协调运行,保证设备正常制水;
8、主机系统采用纯水专用UPVC管道,主机设备采用304不锈钢一体化机架,集成反渗透及供水;
9、预处理系统:配备多介质过滤器,活性肽过滤器,软化装置,紧密过滤器,及相关辅助设备组成,预处理可实现自动正洗、反洗,再生;
11、具备开具自检、缺水保护报警、停电自动复位、水箱满后自动停机、高水压、过载保护等功能。RO膜自动冲洗,水质在线监测系统,可即时测量产水水质。